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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关于实行年度学籍统计制度的通知



各函授站、点:

   近几年来,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连年扩招,截至到2007年10月,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已达8000余人。提高管理效率,保障服务质量,为当务之急。
    成人学生在入学报到后,因工作需要等原因,经常发生各种学籍数据的变更,而学籍数据一旦发生变更,将连锁牵动学生学习安排、毕业数据整理,日后申请学士学位等各主要环节。因此学籍数据是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,准确掌握学籍数据是高效管理、优质服务的一个重要前提。
   为此,我院决定,从2008年春季开始,实行年度学籍统计制度,即:每年春季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,各函授站、点向我院集中报送所辖站点内学生学籍数据,经我院汇总审核无误后,形成我院当年年度学籍数据,并反馈至各函授站点。我院、各函授站点将统一以此数据为基础开展当年的各项管理工作。
   要求各函授站、点向我院报送的学籍数据具体内容为:
1、 所辖站点内在籍学生明细表(格式见附件1);
2、 所辖站点内进修学生明细表(格式见附件2);
3、 所辖站点内学籍数据变更(转学、转专业、降级、退学、修学、复学、转函授站等)学生明细表(格式见附件3)。
    为便于我院汇总以上数据,请各函授站、点按我院所设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录入(请登陆我院网页“资料下载”区下载上述各附件),并形成电子文档,通过e_mail发送至我院,同时再报送一份函授站盖章的纸制文档用于我院存档。
   另需特别强调的是,学生在提出学籍数据变更请求时,各函授站、点管理人员务必按我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认真审核(如学生申请转专业、转学,必须在入学报到后一年内进行,之后不再受理;学生申请函授转脱产的,一律不予受理;学生申请变更姓名、身份证号的,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)。对符合条件的学生,方可允许其下载我院所设定的标准表格进行填报,经函授站点签署意见后邮寄至我院学籍部门,待我院审核通过,并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备案、执行。同时,函授站、点即时更新所辖站点内相应的学籍数据。凡未经我院受理的学籍变更行为,我院将一律不予承认。
   学生提出进修时,各函授站点首先要向我院学籍部门代为申请,经我院研究同意后,学生方可下载我院所设定的进修申请表格进行填报,经函授站点签署意见后邮寄至我院学籍部门备案,该学生即被纳入我院、函授站点进行统一管理。进修学生在进修学习过程中,同样享用我校教育资源,因此,进修学生必须按时缴纳相应学费。凡未经我院批准的,或经我院批准但不按时缴纳学费的进修学生,其学习过程和成绩我院也将一律不予承认。
    望各函授站、点认真并执行我院的年度学籍统计以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,共同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。
    2008年学籍统计数据请各函授站、点于2008年3月10日前分别以电子、纸制(须加盖函授站公章)文档形式统一报送我院学籍部门。
    
    我院学籍部门电话:(0432)4806466(赵占欧)
4806640(王向东)  电子邮箱:zzo@mail.nedu.edu.cn
    我院通讯地址: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邮编:132012

    附件1:东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( )年度学籍统计——在籍学生明细表
    附件2:东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( )年度学籍统计——进修学生明细表
    附件3:东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( )年度学籍统计——学籍数据变更学生明细表

东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
2007年12月17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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